文明养犬,做爱宠的“合格主人”
犬是人类的朋友
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
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
也带来了噪声、环境污染
甚至犬类伤人事件等诸多社会问题
4月22日,平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警力走进社区、超市、公园,通过发动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在讲解的同时还提醒群众遛狗要主动使用牵引绳、遵守遛犬规则,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文明养犬注意事项
1、依法养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饲养烈性犬(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的犬种)、大型犬(通常指肩高0.4米或体长0.6米以上犬只)。
2、文明养犬。在休息时段,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携犬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
3、健康养犬。按照犬类疫病防治的相关规定,要及时给犬只注射疫苗,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如不慎发生犬只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4、安全养犬。携犬外出时,要使用犬链绳牵领,犬绳长度一般不超过1.5米,并由能够约束犬只的成年人带领,并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确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闫会静
排版│弓雪江
责编│张 冉
审核│曹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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