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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样不文明的养犬行为或将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5-22 13:36:57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近日,有市民向96310投诉:江滨带状公园瓯江帆影西段大草坪上有一群人遛狗,犬只不仅未佩戴犬牌还未使用牵引绳,影响了其他前来公园散步锻炼的市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派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情况。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遛狗人士聚集较多,各类犬只没带牵引到处乱窜,确实对在江滨带状公园休闲的其他市民影响较大。执法人员耐心地确认每只犬只的主人,并要求养犬人给犬只套上牵引绳同时出示犬牌。

当执法人员开始为一只拴在公园树木上的疑似大型犬寻找主人时,旁边的热心市民叫来了正在一边抽烟聊天的主人,主人解释说他从永嘉来,听说这儿有爱犬人士聚会,慕名来到公园与其他爱犬人士一起交流,但由于其无法出示犬牌,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当事人立即携带犬只离开鹿城返回居住地办证。


根据江滨带状公园遛狗情况较为突出的特点,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力量,在市民遛狗相对集中的地点、时间段,加大查纠犬只未佩戴犬牌的力度,向爱犬人士宣传“养犬需办证”,“遛狗要拴绳”等条例规定,用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流浪狗扰民、无证养犬等不文明行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爱犬人士,做文明养犬人,让城市更文明。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犬只颈部佩戴犬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规定:限养区内,养犬人携犬外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遛犬时使用两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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