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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城管即将严查养狗,这些要千万注意,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发布时间:2022-05-22 13:24:33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黄山气象局2018年2月3日天气:晴天-6-4℃

黄山人对狗狗不是一般的热爱~

走在路上经常能看见遛狗的人

狗狗虽然可爱,

但在屯溪,

如果你不遵守这些,

可是会被依法处罚了!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屯溪区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城管执法局草拟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2月12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号收件人:区城管执法局法规科      电话:2595216。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294126612@qq.com。

屯溪区城管执法局

2018年1月30日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屯溪区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养犬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通告。

二、管理原则。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犬只限养区的划定

屯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昱东、昱中、昱西、老街街道辖区范围及屯光、阳湖、黎阳镇辖区的建成区范围为限制养犬区范围。

限制养犬区内实行免疫登记制度,提倡养犬户每户只养一只小型观赏犬,限养大型犬(导盲犬除外),禁养烈性犬。

禁止在限制养犬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

四、犬只划分的标准:

(一)小型观赏犬:成年体重10公斤以下或体长60cm以下、高度40cm以下的狮子犬、哈巴犬等体型较小供观赏的各种犬只。

(二)大型犬:成年体重10公斤(含10公斤)以上或者体长60cm(含60cm)以上,高度40cm(含40cm)以上体型较大的各种犬只。

(三)烈性犬:猎犬、狼犬等性情爆烈的各种犬。具体包括:1、獒犬类;2、斗犬类;3、牧羊犬类;4、猎犬类;5、中华田园犬(土狗)等其他类犬只。

五、犬只免疫

(一)主动免疫。养犬人应主动做好犬类免疫接种工作,每年携犬只到区农业部门核准的犬类免疫接种点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办理《犬只免疫证明》,免疫接种具体地点由区农业部门另行通知。

(二)集中检查。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无免疫证、无免疫牌或免疫后未挂牌的犬只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六、犬只免疫登记。

请养犬人携带犬只、免疫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18年3月1日起到居住的所在社区办理登记。每年凭当年的免疫证明办理年度登记手续,经登记的犬只必须在其颈部系挂免疫牌。


七、对外来养犬人的管理。

外来人员携带小型观赏犬进入本区限制养犬区的,应当携带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犬类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证明。在本区暂住的,须按规定办理《犬类免疫证》登记手续。

八、文明养犬

(一)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场所(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

1.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

2.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3.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游乐场、运动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

4.医院、银行、候车厅、候机室、商场、宾馆、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

5.设有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


(三)文明养犬。养犬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如有影响,饲养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养犬人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养犬只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大型犬(导盲犬除外)必须拴养或圈养。

(四)文明遛犬。

1.提倡养犬人遛犬时间应主动避开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期。

2.携犬外出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挂犬牌、束犬链(带),主动回避行人,并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和呕吐物。

3.束犬链(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束犬带(链)。

(五)防止犬只伤人。养犬人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害他人的,如有伤害,养犬人要及时妥善处理。

(六)不虐待犬、不遗弃犬。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转让给符合饲养条件的人饲养,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或将犬只送收容场所。

九、对流浪犬的处置。

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流浪犬进行清理,收容流浪犬、走失犬,处置染病犬。

十、法律责任。

对违规养犬不听劝导的或造成不利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狗狗是最忠诚的动物,

只要你是它主人,

它就一辈子不离不弃。

如果你养了狗狗,

请对它的生命负责!!

--不为哗众取宠,只为记录黄山--

内容来源:爱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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