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天轮[怪奇谈]今天心情好再贴一篇
摩天轮[怪奇谈]今天心情好再贴一篇,
[思考时我想要一架小提琴,华生。不思考时,我想坐摩天轮……]
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只是举着粉色和黄色,两大朵蓬松的棉花糖,笑容还粘在脸上没来得及挣开。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有人回头打量。
他也只是滞留在原地,用一种清澈如昔的眼神注视着我,提示我,不能逃避,不能挽回。
我的左手边是过山车,机车与人们啸叫着往下冲,右手边是一辆响着八音盒曲子的桔色冰淇淋摊。这里是游乐场,一秒钟内我却觉得自己像站在旷野上,把双脚埋进一片枯草和衰败的蒲公英。
他还在等答案。右手在口袋里攒动。可我说什么好呢?
“CAN,陪我坐摩天轮行吗?”
我指着他身后,巨大、五彩的圆状物,他并不情愿。
“坐完,我们就正式分手!行吗?”
每一个字吐出的音节都有穿透力,穿透我的身体。而他终于肯挪动脚步,了票,我们一前一后走进入口。检票员问,你们不坐同一个包厢吗?我摇着头。他诧异的打量我,钻进紫色的厢。
“真不进来?”
“我要坐与你面对面的那个!”我指向最高处红色的厢。
“随便你。”
摩天轮逐一启动,紫厢缓慢往上升着,当它升到最顶,红厢才会降到我面前,当红厢升到最顶,他正走向地面,我相信,他会头也不回的离开,我真的相信。
把没吃过一口的棉花糖送给一起排队的小女孩,她的眉心用唇膏画着小红点,我说,你多大啦?她用手语回答,我没能懂。
紫厢升到最顶时,我钻进红厢,猜着最高处会是怎样风景,他一定在抽烟,不耐烦的抖动双脚。CAN,20岁,总以为自己有着25岁的智慧。CAN,我从没有计较过你不停歇的伤害。我以为笑面就是我的爱情,我以为你一直懂得。
坐在红厢里哭,泪眼里俯瞰的到整座游乐场,我还想让游走的小丑替我把汽球拗成贵妇狗,差一格最顶,他应该在掸落身上的烟灰,准备离去。我伸出手,从窗子可以碰到反插的门栓,这是我第一次坐摩天轮,原来最顶处可以看见海。
CAN,我们分手了。
他打开读短信的一刹那,我从摩天轮上跳下来。目睹的人群比坐任何一种的游戏叫喊的都要响,他也一定回头了,只是可惜,我不能看见他的表情。依稀里,眼前晃着的,是两朵粉色和黄色的云。
[果冻里没有果子,含乳饮料里没有牛奶她的鼻梁是垫的,他说的话拾句有拾一句是假的都说有比无好,结果无比虚假更好]
LEE是1919年冻死在这里的小男孩。论鬼龄,他比我大许多。鬼是永远都不会长大的,于是他照旧管我叫姐姐,教给我做鬼的入门须知。他看一张没有扔入垃圾筒内的旧报纸,他说:这张八卦的报纸上写你是,花季少女游乐场殉情,吓坏小情郎一病不起。
我在玩旋转木马,它们不肯动,只好由我自己跳来跳去。游乐场一关门,CAN的家人就通管理员溜进来,站在摩天轮下给我烧纸钱。他们说:AMANDA,求求你,别去缠着CAN啊,他也很可怜,发烧,每晚都做恶梦。你放过他吧……
有时,我会绕着他们一圈一圈的走,只是他们不能发现。他们好可笑,LEE做着鬼脸拉开我去玩滑翔翼。他说:很快,在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再想起你。
想不想起,没有多大关系。一个月以前,那时我还活着,唯一可依赖的人就在同我说分手。没关系。我们飘得很高,再落到地上,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不像我那天,可以听见周身骨头碎裂的声音,连双眼都在溅血。
“LEE,你死时疼吗?”
“不疼,全身都冻僵、冻麻了。犯困,只想睡觉,一睡就这样了……”
笑。我们牵着手,两个透明的影子概念似的握着。
半夜,有七个年轻男女偷偷溜进游乐场。他们直奔向摩天轮。
“红色厢!报上写是红色厢!”
“停在那儿!离地面三格!”
“谁敢爬!”
“谁爬进去,坐上五分钟,我给他亲。”
“亲这么简单?”
他们调笑着,翻爬进入口。有人脸色变得苍白,一个女孩想回去。他们划拳决定输赢,最后爬上来的是一个手腕上刺青的男生。他钻进红厢,什么也没有发现,于是从窗口探出头去向伙伴们招手,他说,看,有什么了不起。哪儿有女鬼!哼!
砰。门关上。门栓从外面反插紧。摩天轮开始运作,一格一格。还想往上爬的年轻人全部惊吓住,女孩们开始哭。他们看见我显现在他对面,我在说话。
“你的刺青很好看。”
我在说实话,他的刺青纹着一朵云,精细、别致的图案。我想摸一下,于是伸出手去,他瞪着眼一记抽搐,晕了。我探头看他一哄而散的伙伴们,没能叫住任何人。
“LEE?我们怎么办?”
“什么都不管,让他自己醒。”
我们退出去,留给他空间,大约一小时后和LEE再回到摩天轮,他已经独自离开很久。他的朋友们还是没有谁再想起来帮助他。我牵着LEE的手说:“我们是真正的冷眼旁观吧,因为我们没有温度。”
他笑。然后带我去鬼屋。那狰狞的尸兽面,依旧会让我害怕,LEE笑着大喊,不过是涂料和木头还有塑胶面具,没有音效,没有灯,他让我猜面前的是哪种鬼怪,然后从身体里发出青白色的光芒,揭示结果。可我总是猜错,我说我连人都看不准。
LEE于是又笑,他说:“鬼可比人单纯的多。”
我想我相信他。
[我们总差幸福一臂距离]
这天晚上有人闯进来,穿着棕色的皮质夹克,是我以前一直希望CAN能穿着的款式,而CAN只喜欢气垫球鞋和敞口套衫,他常说:“你不喜欢这样,你找别人去。”
恍惚间,我对那个陌生人笑,他失魂落魄的,半晌才发现我。
“小姐,我迷路了。”
“这里是游乐场。”
“游乐场?我怎么会在……”他下意识看了看手表,之后,他不停的在看。那只表停在下午两点缺五分,可现在早已是夜晚。“这里离机场还有多远?”
“很远,完全在相反的方向。”LEE忽然出现。
“我要离开,我要离开!两点的班机,我应该还来得及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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